公共領域 (Public Domain)

來源:維基百科

 摘要

公共領域,是一個哲學與社會學概念,與私人領域(private sphere)相對,是指介於國家和社會之間的一個公共空間,公民們假定可以在這個空間中自由參與公共事務而不受干涉。此概念是由20世紀50年代德國女思想家漢娜·阿倫特最早提出的,但由德國哲學家尤爾根·哈貝馬斯在20世紀60年代通過論文《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 進行了充分闡釋,併產生了廣泛影響。他的公共領域的定義是:「首先可以理解為一個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眾的領域;但私人隨即就要求這一受上層控制的公共領域 反對公共權力機關本身,以便就基本已經屬於私人、但仍然具有公共性質的商品交換和社會勞動領域中的一般交換規則等問題同公共權力機關展開討論。」

原文網址: http://zh.wikipedia.org/zh-tw/公共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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